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4********7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783民初2577号
案号
(2020)浙0783执38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东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陈扬清货款12000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3)承担案件执行费80元及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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