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8********29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28民初1410号
案号
(2020)闽0128执17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周雪莲、曾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偿还林玉琴借款本金 16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 18 万元本金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7 日起计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按月利率 1.8%计算利息;以 16 万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 1.8%自2019 年 6 月 23 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二、周雪莲、曾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4共同支付林玉琴诉讼保全费 1549 元;三、驳回林玉琴对曾华仁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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