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宁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4********36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24民初527号
案号
(2020)闽0124执1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林宁金、黄香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雍蒲货款309,520元,并支付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还清欠款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