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磊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5********18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567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30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被告于磊亚确认,被告于磊亚共计欠付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沥青款1 528 789.9元;被告于磊亚自愿定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货款458 636.97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535 076.465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535 076.465元;于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60 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二、如逾期,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有权就未付货款及违约金、诉讼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针对此事别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 664元,减半收取计9832元,由被告于磊亚负担;此款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已交纳,由被告于磊亚于2020年8月1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郑州泰禾路桥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4
发布时间
2020-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