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邬剑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7********5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7民初2328号 |
案号 |
(2020)鲁1327执13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唐志敏、邬剑亮、临沂轩业建材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陈钰龙借款300万元及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计算);二、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本案诉讼费用及执行费用均由被执行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