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联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6********1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24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724执1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9)鲁1724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由被执行人史联合支付申请人郝常龙货款5015元及利息(以5015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执行人史联合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