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明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8********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28民初2245号
案号
(2020)闽0128执1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共同确认施明生、林妹妹尚欠郑秀云借款169960 元。施明生、林妹妹应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前偿还郑秀云借款 169960 元。二、 上述款项均应汇入郑秀云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户名:郑秀云;账号:6217001820049003928) 。三、 上述款项按期足额还清后, 涉案借贷纠纷就此了结。若施明生、林妹妹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上述债权视为全部到期,郑秀云可自逾期之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郑秀云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 137000 元及相应利息 (利息按月利率1.8%自2018年5月22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需扣除已偿还的利息 29592 元) ,本协议签订后施明生、林妹妹已还的款项,予以扣除。四、其他事项无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