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建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4********4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24民初351号 |
案号 |
(2020)闽0124执1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闽清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建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款本金49220.25元及利息(利息从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计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二、兰智权、吴景兴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兰智权、吴景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吴建闽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闽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