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1********00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8民初4124号
案号
(2020)豫1528执5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浩东、段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守芳借款2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月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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