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东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8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3民初103号 |
案号 |
(2020)豫1723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苗东峰所欠原告谢青峰借款40000元,被告苗东峰于2020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原告谢青峰,利息原告谢青峰自愿放弃。二、案件自此终结,双方互不纠缠。案件受理费400元(已减半),由原告谢青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