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闫国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3********5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23刑初384号 |
案号 |
(2020)鲁1723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闫国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 金人民币1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50000元, 剩下的6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