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燕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8********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8民初475号 |
案号 |
(2020)闽0628执恢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林燕青自愿偿还林华彬彩板、铝合金及不锈钢加工材料款项100000元,款项限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50000元,剩余款项50000元限于2021年1月20日前付清。若林燕青逾期未支付,林华彬有权对尚欠的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林华彬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