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元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4********61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702 民初 632 号 |
案号 |
(2020)黔2702执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元武、胡润奎、李家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冉瑞忠借款本金四万二千元。二、驳回原告冉瑞忠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