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成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4********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24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0)辽0124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成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张艳娟借款27 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6.00元,减半收取238.00元,由被告刘成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