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元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8********8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6民初45号 |
案号 |
(2020)桂0126执1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元军归还原告陆仕华借款本金50000元; 二、被告雷元军支付原告陆仕华借款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2017年5月5日;另从2017年5月6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陆仕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