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永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3********1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0)青民一初字第119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125执5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永松自2009年9月4日起每月10日前向原告黄诗耘支付生活费300元,直至黄诗耘年满十八周岁止,原告黄诗耘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被告黄永松负担5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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