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1********0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271民初5623号
案号
(2020)甘0271执1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亮向原告张立支付购车款15万元及违约金7500元,以上共计157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被告武得强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55元,减半收取计2428元,由二被告承担1720元,原告承担70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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