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应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0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321民初1303号
案号
(2020)甘0321执14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王应庆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给付陈吉奎砂石料款137812.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下欠砂石料款137812.50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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