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应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0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21民初1303号 |
案号 |
(2020)甘0321执1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应庆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给付陈吉奎砂石料款137812.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下欠砂石料款137812.50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