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靳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1********2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821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青2821执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履行(2019)青2821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义务,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投资款100000元,违约金36604.8元,案件受理费3032元,公告费500元;(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执行费用。共计140136.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0-03-03
发布时间
2020-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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