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9********4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4民初2899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3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新、胡静自愿定于2018年7月25日之前返还原告郑州新融农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愿定于2018年8月25日之前返还原告郑州新融农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愿自2018年9月开始至2018年11月定于每月的25日之前返还原告郑州新融农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愿定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返还原告郑州新融农牧贸易有限公司借款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均按照月利率0.9%自2018年6月19日开始计算;原告郑州新融农牧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王新、胡静自愿承担。三、双方别无其他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