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鞠明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282********7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282民初8066号 |
案号 |
(2020)鲁0282执20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即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裕来包装有限公司、鞠明欣、鞠明涛偿还原告李建立借款本金1 400 000元及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利息570 000元,本息共计1 970 000元。从2019年10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前每月付3 000元,余款1 901 000元于2021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若三被告任何一笔逾期还款,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并由被告承担以未付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利息,利息按照月息2%计算;三、案件受理费22 530元,减半收取11 265元,由原告与三被告各负担5632.5元,三被告负担部分于2021年10月20日前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即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