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爱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31********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85民初666号 |
案号 |
(2019)鲁0685执恢3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万航、李娟、宋爱国、崔宏伟、宋明科、刘甜甜于2018年6月1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500万元及利息50万元,逾期则应以55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被告烟台鹏翔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市奔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烟台万邦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龙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特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二、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于万航、李娟、宋爱国、崔宏伟、宋明科、刘甜甜负担。被告烟台鹏翔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市奔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烟台万邦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龙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特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鹏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24 |
发布时间 |
2020-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