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4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83民初2959号 |
案号 |
(2020)鲁0983执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蔡涛、曹秋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分期借款本金116864.63元;二、被告蔡涛、曹秋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2019年3月11日之前的借款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7972.02元(2019年3月11日之后的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蔡涛、曹秋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律师代理费5500元;四、如果被告蔡涛、曹秋方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可就被告设置抵押的鲁jdq732别克牌轿车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