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淡景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3********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2民初2205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2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淡景超向荥阳市启铖便利店退款30000元,于2020年7月15日前、9月10日前分别退款10000元、20000元;二、荥阳市启铖便利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75元(已减半收取),由淡景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