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6民初2939号 |
案号 |
(2020)桂0126执恢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林杰归还原告韦荣林借款本金2700元及利息1480元。上述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权利人可于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林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