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池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24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兖民初字第668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1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池勇与被告张国峰自愿离婚;二、婚生男孩张志豪随被告张国峰生活;原告池勇从2012年7月份起每月给付被告张国峰子女抚养费350元,至张国豪18周岁止,(给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于每年的7月10日前给付下一年度的抚养费)。三、夫妻共同债权5000元归被告所有;四、双方别无其他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