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4********3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724民特358号 |
案号 |
(2020)豫0724执3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张建平欠赵长兴借款30000元,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每月1日前归还1000元;自2019年6月起,每月1日前归还2000元,直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双方就本次债权债务关系清结。如任何一期逾期,赵长兴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