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保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08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24民初2201号
案号
(2020)豫1024执4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石保生于2019年12月11日前偿还原告赵新志土地租金11400、赵学周土地租金7200元、石根生土地租金7200元、石瑞来土地租金14400元、赵新民土地租金11400元、潘秀云土地租金7200元、杨合庄土地租金19200元、杨军港土地租金12000元,共计90000元。案件受理费1138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25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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