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保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0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24民初2201号 |
案号 |
(2020)豫1024执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石保生于2019年12月11日前偿还原告赵新志土地租金11400、赵学周土地租金7200元、石根生土地租金7200元、石瑞来土地租金14400元、赵新民土地租金11400元、潘秀云土地租金7200元、杨合庄土地租金19200元、杨军港土地租金12000元,共计90000元。案件受理费113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