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2********3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20463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78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徐磊返还王明英借款96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6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8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00元,由徐磊负担22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由王明英负担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