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26民初1851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3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苏雪涛借款5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杨坤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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