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626民初1851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3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苏雪涛借款5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杨坤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