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2********6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823民初1200号
案号
(2020)豫0823执15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文德涛支付李小勇租赁费140000元;2、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文德涛支付李小勇以14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义务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利息暂计至2020年5月18日为106975.97元);3、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文德涛支付诉讼费、公告费3822元;4、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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