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利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5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24民初2886号
案号
(2020)豫1024执3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刘利民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原告赵海林货款44356元。案件受理费45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18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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