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1********2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21刑初62号 |
案号 |
(2020)豫0721执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梁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梁华退赔被害人杜辉7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