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7********0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0526民初73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9)内0526执恢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陈刚、王慧贤于2018年6月13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扎鲁特旗兴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1月21日起按本金4000000元,月利率20‰支付利息至付清为止)    二、被告陈树、吴迪、扎鲁特旗普林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94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24400元由被告陈刚、王慧贤、陈树、吴迪、扎鲁特旗普林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4-09
发布时间
2019-04-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内0526执恢23号
立案日期
2019-04-09
执行法院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0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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