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科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52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23民初2020号 |
案号 |
(2020)甘0523执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杨科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偿还所欠原告李俊川剩余的木材款项共计115613元; 二、驳回原告李俊川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在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2元,减半收取1306元,由被告杨科林负担。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李俊川垫付,待案件执行时一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