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1********2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21刑初193号 |
案号 |
(2020)豫0721执10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冯强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二、被告人张超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止。)三、被告人冯强违法所得2400元,被告人张超的违法所得2000元均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