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1********2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721刑初193号
案号
(2020)豫0721执10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冯强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二、被告人张超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止。)三、被告人冯强违法所得2400元,被告人张超的违法所得2000元均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