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游杰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7********2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627民初2248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恢1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游美珠、游柳蓉对(2016)闽0627民初21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游杰周、游基城的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二、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南靖县童振波饲料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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