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2********0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7民初2143号
案号
(2020)闽0627执5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罗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陈珠容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7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罗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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