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3********5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128民初693号 |
案号 |
(2020)闽0128执1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当事人共同确认周建军尚欠曾爱凤借款本金3万元及案件受理费275元;二、周建军应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于2020年4月30日偿还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75元,第二期于2020年5月30日偿还5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6月30日偿还2万元;三、周建军若未按上述协议约定按期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届时周建军应一次性偿还剩余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7年9月26日起计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已还款项视为先还利息、案件受理费,再抵扣本金);四、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曾爱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