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成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1********4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杭民初字第1134号
案号
(2020)闽0823执恢4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白成林欠申请人雷勇春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该款分二期支付,即于2012年8月2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6万元;于2012年8月30日前归还本金6万元及利息从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8月20日止利息16800元,合计76800元。二、如果申请人白成林未在2012年8月30日前还清借款及利息,申请人白成林仍应以尚欠的本金从2012年8月31日起至还清时止按约定的月利率2%计付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6-22
发布时间
2020-08-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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