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01********1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702民初8056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1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驻马店市人和商贸有限公司、杨峰下欠原告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房屋租赁费232000元,二被告应于2018年3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房屋租赁费120000元,下余112000元应于2018年7月1日前付清。二、如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未到期部分的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