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2********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422民初2232号 |
案号 |
(2020)内0422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富凯汽车租赁行(经营者刘志国)赎回车辆损失557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6.25元,由原告承担316.55元,由被告任强承担62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