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华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72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邹商初字第413号 |
案号 |
(2016)鲁1626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华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宋承树、张爱华所欠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50万元、利息240万元,共计790万元,被告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2016年5月1日前偿还200万元、2016年12月30日前偿还150万元、剩余240万元于2017年6月1日前还清。案件受理费67 100元,减半收取33 550元,保全费5 000元,合计38 550元,由原告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19 275元,被告山东华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宋承树、张爱华负担19 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24 |
发布时间 |
2016-03-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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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承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6167202595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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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邹平县邹西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