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昌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01********4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622民初1040号 |
案号 |
(2020)黔2622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国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刘国宏租赁费35000.00元。二、驳回原告刘国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00元,减半收取计935.00元,由被告吴国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