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402********1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481民初325号 |
案号 |
(2020)辽1481执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余红于2020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22000元。二、如果被告逾期不全部还款,被告以2万元以本金从2019年7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和本金。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