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明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6********2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726民初1889号 |
案号 |
(2020)浙0726执28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浦江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傅明兴归还原告许文岳借款本金234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以99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以135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自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