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8********0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6刑初155号 |
案号 |
(2020)浙0326执19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王华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1016元,返还失^~^主金勇人民币3060元、颜多生人民币79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