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丽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322********82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481民初1683号
案号
(2019)豫1481执1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齐留亚、赵丽娜、永城市兄弟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之前偿还原告李彩红借款3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700元,减半收取3350元,保全费2300元,由被告齐留亚、赵丽娜、永城市兄弟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3-26
发布时间
2019-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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