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海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9********3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729 民初 60 号 |
案号 |
(2020)黔2729执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严海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朝美借款 30000 元;二、案件受理费 315 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 350 元,公告费(以实际产生计算)由被告严海海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