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321********2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321民初3029号
案号
(2020)甘0321执4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马越峰支付甘肃恒天商贸有限公司剩余合同款30000元、工程变更增加费用6000元,共计36000元;二、马越峰支付甘肃恒天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10800元(按未付工程款36000元的30%计算)。以上一、二项,共计468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2-20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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